为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
(相关资料图)
化解交通安全风险
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
确保我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
抚顺交警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控
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
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
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
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共同打造文明、和谐、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
酒驾典型案例
典型案例一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巡逻管控过程中,发现一台辽D82***小型汽车驾驶人疑似酒驾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驾驶人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屈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12分,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二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巡逻管控过程中,发现一台辽DM7***小型汽车驾驶人疑似酒驾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驾驶人穆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穆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12分,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
超载典型案例
典型案例一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D01***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49000kg,实载94380kg,超载92.61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二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HB3***的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31000kg,实载62120kg,超载100.4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三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C65***的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25000kg,实载57300kg,超载129.2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赵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四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GJ7***的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25000kg,实载53100kg,超载112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赵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五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GJ5***的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25000kg,实载69140kg,超载176.6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六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DB2***的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25000kg,实载41400kg,超载65.6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李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典型案例七
近期,清原县交警大队在开展“防事故、保安全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K1***的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,经路政部门检斤后,该车核载25000kg,实载56060g,超载124%。清原县大队依法对驾驶员朱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的处罚。
来源: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审核:李曹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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